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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现已展开。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其网站(www.csc.edu.cn)发布“2015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详情请请点击http://www.csc.edu.cn/Chuguo/3d7abaddf38849eea746a6abc76daf7a.shtml)。
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员工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员工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
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申报流程:
1、2015年1月2日前将报名申请表送交至研究生院2317办公室 (
报名表下载)
2、2015年3月7日前,博士生导师自行对外联系并取得邀请函级其它相关材料
3、2015年3月8日至3月10日将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2317办公室
4、2015年3月11日至3月15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2015年3月20日至4月5日,研究生院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
6、2015年6月,公布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
本项目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6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申报。
负责人:白玉红
联系电话:83885843
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
2014年11月27日